各学院、部并各处级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,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安排有关工作,经2017年第3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2018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、暑假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部分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
1.元旦:1月1日(星期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2.清明节: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课。
3.劳动节:4月29日(星期日)至5月1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课。
4.端午节:6月18日(星期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5.中秋节:9月24日(星期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6.国庆节:10月1日(星期一)至10月7日(星期日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上课。
二、2017-2018学年寒、暑假放假安排
1.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时间:2018年1月22日(星期一)至2月25日(星期日),共五周。2月26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2.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暑假放假时间:2018年7月16日(星期一)至9月2日(星期日),共七周。9月3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办公室
2017年12月1日
附:《天津职业大学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历》